济宁市梁山县强化备案审查机制 为法治政府建设夯基固本
时间:2025-02-26 10:12 浏览次数:
山东新闻网:近年来,济宁市梁山县司法局立足基层法治建设核心职能,以“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为原则,全面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提质增效。
一、规范流程管理,筑牢合法性根基
济宁市梁山县司法局严格遵循合法性、合理性、程序性审查标准,构建全流程闭环管理体系。
1.严把合法关口:重点审核制定主体权限、内容合法性及程序正当性,明确“未经审核不得出台”的红线。
2.动态清理机制:适时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确保行政规范性始终合法合规。
二、拓宽参与渠道,凝聚治理共识
针对公众参与不足的短板,摸索构建“1+2+3+N”多元意见征集模式,提升决策透明度和科学性。
“1份问卷”:设计正反向结合问卷,精准收集民意。
“2类会议”:通过专题会、座谈会深入研讨文件内容。
“3方主体”:覆盖公民、法人、社会组织,确保意见代表性。
“N种渠道”:整合政府网站、新媒体、公告栏等载体,实现“线上+线下”双向互动,提升公众参与度。
三、强化专业支撑,提升审查质效
为了适应新形势要求,做好合法性审核,梁山县司法局着力构建“专业+协同”审核机制。
1.整合专业力量:济宁市梁山县司法局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的作用,与备案审查科工作人员组成联合审查组,聚焦风险点提供精准意见。
2.聚焦重点领域:对社会关注度高的焦点问题、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核心问题和关系复杂的难点问题,通过召开论证会,进行充分地沟通、论证,确保修改建议兼具科学性与操作性。
备案审查是法治政府的“安全阀”和群众权益的“防护网”。梁山县司法局将以“法治护航发展、审查保障民生”为使命,持续优化审核机制,严把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关,为县域高质量发展注入法治动能。(济宁市梁山县司法局)
>>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山东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山东新闻网。如转载,须注明“来源:山东新闻网”。如有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凡注明为××媒体来源的信息作品,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无关。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并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该相关内容。如其他单位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应予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若因线路及本网站控制范围外的硬件故障或其它不可抗力而导致暂停服务,对于暂停服务期间造成的一切不便与损失,本网站不负任何责任。如有什么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