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高新区“四举措”提升劳动监察工作
时间:2024-12-01 11:14 浏览次数:
一是加强宣传,增强用人单位遵法守法意识。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增强用人单位遵法守法意识。同时,还深入企业开展“送法上门”活动,为用人单位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帮助企业解决用工过程中的法律问题。
二是强化日常巡查,确保用工规范。加强对各类用人单位的日常巡查力度,特别是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企业的监管,确保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三是开展专项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行为。根据劳动者反映的突出问题,开展了多项专项检查,如最低工资标准、工时制度、社会保险缴纳等。
四是加强劳动争议调解,促进劳动关系和谐。高度重视劳动争议调解工作,通过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完善调解机制、提高调解效率等措施。下步,济宁高新区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上级部门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增强用人单位遵法守法意识。二是加大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三是加强劳动争议调解工作,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四是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监察执法水平。同时还将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高新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再上新台阶。(杜露露)
>>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山东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山东新闻网。如转载,须注明“来源:山东新闻网”。如有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凡注明为××媒体来源的信息作品,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无关。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并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该相关内容。如其他单位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应予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若因线路及本网站控制范围外的硬件故障或其它不可抗力而导致暂停服务,对于暂停服务期间造成的一切不便与损失,本网站不负任何责任。如有什么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