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
当前位置:主页 > 地方 >
山东东阿县司法局姜楼司法所:树木遮阴引纠纷 人民调解促和谐
时间:2024-11-12 09:24  浏览次数:
  【法治为民办实事 | 人民调解】 山东东阿县司法局姜楼司法所:树木遮阴引纠纷 人民调解促和谐
 
  山东新闻网:近日,东阿县司法局姜楼司法所成功化解了一起树木遮阴纠纷,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甲某是姜楼镇某村村民。多年前,甲某在承包的土地上种植了大片杨树。因其种植面积较大,且树木长势颇好,根系发达,对旁边土地庄稼的采光、产量造成了影响。相邻土地的村民们便集体找到甲某协商,要求甲某去除树木。但甲某没有同意,于是村民们便要求村干部出面协商解决。村干部找到甲某进行沟通后,甲某表示,等木材价格涨上去后就清除,但一直拖延,因此这起纠纷一直没有得到有效化解。这期间,村民们曾多次前往村委会要求解决此事。无奈之下,该村村主任乙某便来到司法所寻求帮助。姜楼司法所工作人员委派专职人民调解员冯正召调解该起纠纷。
 
  冯正召第一时间驱车前往现场进行调查,并与双方当事人取得联系。随后,冯正召将当事人甲某、村主任乙某叫到一块进行调解。冯正召向甲某阐明了《民法典》中相邻权的法律条文,并表示:“虽然树木种植在甲某自己的耕地上,但绝不能影响地邻庄稼的采光、生长。若影响他人种植农作物,他人是有权要求去除的。更何况,根据《土地管理法》与《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如果向国土资源部门进行投诉,这些树木不仅要立马被清除,还有可能面临罚款......”在说完法理后,冯正召又从情理入手,表示大家都是同村,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说不准哪天你就需要他们的帮助,没必要闹得不愉快,退一步海阔天空,凡事不能钻牛角尖。
 
  最终,甲某表示自己将尽快清除树木。一周后,冯正召前往该村进行回访,发现甲某已基本将树木清除干净了。至此,一起树木遮阴纠纷就这样得到了圆满化解。(姜楼司法所)

分享到:
文章编辑: 陈秀荣
>>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山东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山东新闻网。如转载,须注明“来源:山东新闻网”。如有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凡注明为××媒体来源的信息作品,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无关。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并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该相关内容。如其他单位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应予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若因线路及本网站控制范围外的硬件故障或其它不可抗力而导致暂停服务,对于暂停服务期间造成的一切不便与损失,本网站不负任何责任。如有什么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