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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案例我来讲】听检察官亲述办案故事
时间:2023-05-10 17:15  浏览次数:
  山东新闻网:为持续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质量建设年”工作要求,激活人才队伍活力,创新拓展分享式培训模式,推动区检察院检察队伍现代化发展,5月6日,槐荫区检察院组织开展第二期“我的案例我来讲”典型案例分享沙龙。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王泳淳,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吕燕,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耿戌韬,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朱兆国及全院40岁以下年轻干警参加活动。
 
  活动由第四检察部吴靖、王帅两位同志结合去年获评的最高检典型案例进行交流分享。
  01案   情   回   顾
 
  吴靖同志分享了一起房屋行政登记检察监督案,该案从检察机关发出再审检察建议之日起历时10年,检察机关充分运用调查核实权还原案件事实,先后向3家单位发出检察建议,与当事人、7家单位进行了十余次座谈和数百次电话沟通,最终当事人房改申请获批。
 
  02案   情   回   顾
 
  王帅同志分享了一起国有财产保护类公益诉讼案,通过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形式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依法撤销某公司违规申报的区产业发展扶持项目,扶持资金不再发放,并以此案为基础构建起国有财产保护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推动区产业扶持专项资金相关管理办法的修订,实现社会治理效能最大化。
 
  随后第四检察部主任孟一姝围绕典型案例的办理、选题、培育以及撰写时如何提炼总结等内容,与大家进行了深入剖析和详细讲解。与会人员围绕上述讲解展开了讨论交流,分享了感悟。大家纷纷表示,这两个案例都是延伸法律监督触角、“向前一步”解决民生大问题的典型体现,为大家树立了很好的系统思维、案例意识导向,大家在检察履职中也更加明晰了典型案例的选题点和培育方式。
 
  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王泳淳总结时指出,一是本期活动形式更生动灵活,案例精彩,现场气氛热烈;二是办案中要精益求精,夯实理论基础,努力提高办案质量;三是要始终坚持爱岗敬业,始终保持饱满工作热情,持续提升工作质效;四是要注重积累总结,注重提高升华,做工作中的“有心人”,不断捕捉、思考、总结,在细微处体悟、在思考中进步,持续提升法律监督能力现代化水平。(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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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陈秀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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