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东阿:交通事故惹人愁 快速调解促和谐
时间:2021-06-04 13:44 浏览次数:
山东新闻网:(吴彤 周玲玲 崔同群)6月1日上午8时30分,山东省聊城市东阿县铜城街道办事处A村村民赵某某来到县司法局鱼山司法所,申请调解其母姜某某与鱼山镇B村村民周某某之间的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
县司法局一级主任科员、鱼山司法所所长吴彤立即联系人民调解员、B村法律顾问崔同群,共同参与调解此纠纷。赵某某介绍:今年3月31日6时许,周某某驾驶二轮摩托车沿东阿县铜鱼路由南向北行驶,与驾驶人力三轮车同向行驶左拐弯的姜某某发生碰撞,致使姜某某受伤,住院25天,共花费医疗费用28000多元。后经交警部门认定,周某某负主要责任。受害人住院期间,周某某只交了2000元医疗费,后就不管不问,且周某某驾驶的是无证报废车辆。了解案情后,司法所工作人员联系到当事人周某某,周某某称自己也在事故中受伤,要求对方赔偿其经济损失。在电话中,司法所工作人员询问其是否同意调解,周某某表示同意调解。因赵某某并非事故当事人,调解员立即驱车同赵某某赶到A村找当事人姜某某办理了授权委托书,授权其子赵某某全权代理参与调解。随即双方在鱼山司法所进行调解。
调解员从法律专业知识、诉讼成本及风险角度,采取背靠背的调解方式,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经过两个多小时的调解,双方多次拉锯后,终于说服了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当事人周某某同意并现场微信支付姜某某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等共计33000元,双方握手言和。至此,矛盾纠纷得以及时化解,避免了进一步激化,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山东省聊城市东阿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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