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聊城市茌平区实施乡村法治“3+”带头人培育工程
时间:2021-06-03 13:46 浏览次数:
山东新闻网:为大力推进全区乡村法治建设,打造具有茌平特色的共建、共治、共享乡村治理新格局,根据聊茌法办发〔2021〕1号关于印发《聊城市茌平区关于实施乡村法治“3+”带头人培育工程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5月21日,召开全区乡村法治“3+”带头人培育工程工作部署会议,对实施培育工程的各项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
一、立足实际,创新方式方法
茌平区乡村法治“3+”带头人是指在各乡镇(街道)培育“学法带头人、释法明白人、用法领路人”,加以人民调解员、普法宣传志愿者、基层法律服务全覆盖工程等,旨在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提高农民法治素养,预防和化解乡村社会矛盾,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到2021年底,全区的每个村民小组至少培育1名“学法带头人”,全区所有的自然村至少培育1名“释法明白人”,所有的社区新村至少培育1名“用法领路人”。
二、强化管理,以制度促推进
茌平区加强“3+”带头人的日常管理制度。一是建立基本人才库。适时调整、充实、增补带头人。二是落实业务知识培训、考核。成立法治培训师资队伍,采取集中统一培训、现场教学实训、线上线下交流等形式,加强对“3+”带头人的培训与考核,适时组织全区“3+”带头人进行专项业务培训。三是统一印制学习教材,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涉及农村的法律法规和以案释法等内容列入教材,提升“3+”带头人的业务素养。
三、协同推进,确保取得实效
在推进发挥“3+”带头人的各项工作稳步开展的同时,注重发挥人民调解员、普法宣传志愿者、法律顾问等作用,形成合力,实现成效最大化。充分利用各村居司法行政工作室、法律顾问室、人民调解室等阵地,利用在法治宣传的显著位置(法律顾问公示栏、人民调解员信息公开栏等)设立“3+”带头人标识,积极参与到“法律赶大集”“送法进学校”等基层法治宣传中。整合各类法律资源到基层矛盾纠纷调处、信访案件化解等,达到“法德齐抓”的良好效果。通过各类宣传媒体报道“3+”工程,营造全社会关心、理解、支持、参与培养工程的良好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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