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莘县:实施基本药物改革,用药减负让利于民
时间:2021-05-20 16:00 浏览次数:
山东新闻网:(王士瑞)今年以来,山东省莘县抢抓省级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综合试点的有利契机,把实施基本药物改革作为重大惠民便民工程来抓,切实减轻群众用药负担,有效缓解“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健全组织考核体系。县卫生健康局成立了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医疗机构为成员的领导组织,出台了《莘县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综合试点推进方案》,组建了县域紧密型医共体药事管理与治疗学委员会,制定了配套管理制度,建立了职责清晰、协调一致、高效运行的机制。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把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组织各级深入开展。各公立医疗机构紧紧围绕五大重点任务,层层压实责任,将基本药物使用情况纳入科室、人员绩效考核指标体系,考核结果与医务人员个人薪酬挂钩。县卫健局督导组每周对各医院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加强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考核,与各级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奖补资金拨付挂钩,有力推动了工作开展。
建立以基本药物为主导的“1+X”用药模式。莘县制定基本药物配备使用管理措施,突出基本药物主导地位,形成以基本药物为主导的“1+X”用药模式。一是实行信息化提示。公立医疗机构信息系统对基本药物进行标注,在临床药物治疗过程中,使用同类药品时,在保证药效前提下系统自动提示医生优先使用基本药物。二是严格审批非基本药物。对于患者需求和临床必需的非基本药物品种,严格审批程序,由药房和临床科室根据需求提出书面申请报告,经药事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分管院长和院长签字审批后,由药品采购办制定采购计划,实行网上集中采购。三是严格药师处方审核和处方点评制度。将基本药物使用情况作为处方点评的重要内容,每月抽取100张门诊处方开展处方点评,点评内容包括每张处方中使用的国家基本药物品种数,每月抽取20张基本药物处方开展专项点评,点评内容包括患者基本情况、基本药物名称、基本药物应用合理性。处方审核与点评情况并全院进行公示、通报。四是实行绩效考核制度。各医疗卫生机构将基本药物使用情况纳入科室、人员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制定临床科室“基本药物使用比例控制指标”,每月对科室和医生的基本药物使用情况进行统计、排名,考核结果与科室奖惩和医务人员个人薪酬挂钩,确保了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效果
促进上下级医疗机构用药衔接。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结合本区域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等用药需求,遴选循证证据充足、临床用药频度高、剂型规格规范的上下用药衔接目录,优先遴选国家基本药物、国家集采药品、低价药、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以及基层医疗机构常用药、妇儿专科用药、慢性病常用药,并以国家基本药品目录、医保目录为基础。医共体牵头单位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根据上述原则召开药事会研究制定了1+X用药目录,衔接目录品规数原则上不少于上级牵头单位用药目录品规数的50%,为进一步实现分级诊疗创造上下贯通的临床用药条件,确保了临床用药安全、有效、上下有药衔接。医共体牵头单位基本药物配备品种数量占比为74.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配备品种数量占比约90%。
加强短缺药品监测预警与应对。莘县卫生健康局等7部门联合印发了《莘县短缺药品供应保障工作会商联动机制工作规则》,建立了易短缺药品库存预警机制,结合自身功能定位对临床必需且不可替代的药品进行储备,确保必要的库存量。各医疗机构严格落实短缺药品信息直报制度,通过短缺药品信息直报系统实时填报信息。信息联络员每月登陆国家短缺药品信息直报系统,报送医院短缺药品名称、规格、产地等信息。建立短缺药品库存预警机制,由采购人员负责统计,两周以上无法供货的药品及时上报,加强短缺药品储备工作。
实施药品使用监测、开展药品临床综合评价。按照国家统一监测标准要求,定期报告本机构药品配备品种、生产企业、使用数量、采购价格、销售金额、供应配送等信息。牵头科室按要求收集医疗机构监测药品信息,加强数据分析,为药品供应保障、合理使用等政策制定提供循证依据。各医疗卫生机构通过国家使用监测平台,完成药品YPID编码比对工作,包括药品名称、剂型、规格、产地、基药属性、出入库量、销售量等。并积极开展药品使用监测,包括药品使用排名、药品科室使用情况、科室药占比统计等。监测数据提交药事管理委员会研究讨论,动态调整常用药品目录,通过制定科室药占比控制指标降低了不合理药费支出。(山东省莘县卫生健康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