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淄博市淄博市博山区人大:建立落实“23221”赋分评价体系
时间:2021-05-09 15:04 浏览次数:
山东新闻网:(岳婷 丁永)淄博市博山区人大围绕被评议单位工作职责、专项调研组调研结果、人大代表征集意见建议、市民投诉大数据和重点企业评价等方面建立落实“23221”赋分评价体系,多层次开展评价,按权重量化赋分,有效确保了评议工作不虚不空不走过场。
20%专项调研评价。先由区人大常委会评价工作专项调研组对评议单位和部门整改成效进行分析评价和赋分,再由评议办公室按照比例将专项调研组评价分值折算成调研评价分值,评价权重占20%。
30%“12345”市民投诉大数据分析评价。区人大评议办公室会同区政府“12345”市民投诉中心,通过对被评议单位和部门的群众净投诉量同比下降比例进行评价排名,分析权重占30%。
20%区、镇级人大代表评价。按照区级人大代表100%征集,镇级人大代表50%以上范围征集评价意见的标准和要求,围绕区、镇级人大代表对被评议单位和部门整改成效满意度进行评价排名,评价权重占20%。
20%区直部门和镇、街道人大机构评价。以召开会议或通过协同办公系统等方式,由区直部门、各镇、街道人大(工委)按照对评价单位和部门整改成效满意度进行评价排名,评价权重占20%。
10%重点企业评价。围绕对被评议单位和部门整改成效的满意度,重点向2020年度全区纳税1000万元以上企业征集评价意见,进行排名赋分,评价权重占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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