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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沂源县鲁村镇:开展《拒绝酒驾文明出行承诺书》抄写活动。
时间:2019-05-28 14:43  浏览次数:
  山东新闻网:“拒绝酒驾,文明出行”关系到每一个家庭的幸福,关系到社会的和谐与稳定。为此,山东省沂源县鲁村镇根据《沂源县创建“零酒驾”单位(村居)争做“文明交通无违法好司机”活动实施方案》文件要求,通过微信群、办公场所大屏幕宣传等多种方式,要求所有干部职工自觉做到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车、安全出行,严格自我管理,杜绝侥幸心理,“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坚决做到不酒驾、不醉驾,不乘坐饮酒人员驾驶的车辆。同时,该镇还把遵纪守法不酒驾纳入年底个人考核,切实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眼下,120名机关党员干部及95个村两委干部带头抄写承诺书。通过抄写活动,提高了干部职工的法律法规意识、交通安全意识,营造自觉抵制酒驾醉驾养成文明驾驶的良好氛围。(齐元美、张纪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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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陈秀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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